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巴州区,隶属于四川省巴中市,地处四川省东北部,大巴山南麓,介于东经106°21′~107°7′,北纬31°31′~32°4′之间,东接通江县、平昌县,南邻南充市仪陇县,西连恩阳区,北界南江县。巴州区幅员面积1407平方公里,辖9个街道、15个镇、8个乡,2017年,户籍人口75.2万;2016年,巴州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27.63亿元,增长8.1%;属盆北低山区,地势北高南低‘;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17℃。巴州区素为川北重镇,交通要冲。自东汉以来为历代州、郡、县治地。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至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川陕省、党、政、军机关曾先后迁驻巴城,成为川陕革命根据地中心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,川北地下党以巴城为中心,组织开展革命斗争。1993年7月,巴中地区建立,行署机关驻巴城,巴城成为通(江)、南(江)、巴(州)、平(昌)、恩(阳)三县两区的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文化的中心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(区)。2018年7月31日,四川省政府批准巴州区退出贫困县序列。